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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是珍贵、平等的

文章發表於 : 2012-09-22, 23:41
不来不去
生命是珍贵、平等的
金秋的岁月,圆满的缘起,迎来了大恩上师—祖古玛琼泰耶的到来,聆听上师开示,颇有感悟,记录下来以供更多学人参悟。
有位弟子问上师:“尊敬的上师,我今天特别想吃鱼?如果我去菜市场买鱼这算不算业障呢?”
上师回答:“你买的鱼是为你而杀还是已经死了的呢?”
居士回答:“我买的是已经死了的”
上师说:“因为这样业障会小很多,千万不要杀生,如果为了满足一时的欲望而杀生是万万不可以的。有些人认为吃鱼、吃肉是造业,而吃蔬菜、水果就没有业障了吗?要知道蔬菜、水果在种植的过程中会杀掉很多小虫,否者那些水果、蔬菜怎么会那么漂亮没有蛀虫咬过的痕迹?障是可消除的,但因果是不昧的,绝对不可以杀生。如果你想吃鱼,那么只能吃已经死了的鱼,吃过还要念经、咒回向,并发愿成佛后来度它们,因为你吃了它,所以它和你成为了有缘的众生,佛度有缘人,成佛后来度化它们。另外,生命是珍贵、平等的!一只大象的生命和一只蚂蚁的生命没有区别,都很珍贵。就好比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婴儿,你能因为杀一个大人算杀人而杀一个婴儿不算杀人吗?都是平等、珍贵的!万万不可杀害一个生命,生命都是珍贵、平等的。”
在场的居士们都深受教育,发愿不再杀生。